第36章

    是了,黎孟夜跟着想通了个中瓜葛。
    圣况那三场对决的结果不重要,路霜寒说需要时雁一的能力,实际只要他动用了能力,就意味着可以拿到血!
    “我不明白……我的血于他而言何用?”
    即使再没有记忆,时雁一百分百确认自己与魔界毫无干系,要说他的血特殊程度,也仅仅只在于他操控才有效。
    黎孟夜手指一顿,这才想起时雁一还不知同生共死契发生了转变。
    *
    时间回退至早些时候。
    雀安被时雁一大力掀开后,没有再纠缠。
    从衣袖袋里取出一个瓷器小瓶,指尖顺着瓶口方向,原本已经干涸凝结在手上的血迹,受灵气熏过,一点点滴落进了瓶中。
    雀安合上盖,慢条斯理地整理着有些许凌乱的衣服,转身去了客栈的三楼雅间。
    没有敲门,直接推门而入。
    “你要的东西,费了些功夫,但我还是拿到了。”
    屏风后的影子动了一下,尔后鲜红的衣衫掠过一角。
    出来的少年冁然而笑,正是路霜寒。
    “真是多谢你帮忙了。”
    雀安将瓶子抛给对方,问道,“这人能力虽然有趣,但他的血对你有何用?想必你也清楚,特殊的不是血液,而是对方这人能赋予血液发生变化。”
    “这还得感谢我亲爱的堂哥,和他那个冷脸不爱笑的妹妹,亲手给我奉上的大礼啊!”
    第三十二章 完球,恋爱脑长出来了
    因这生死契,一荣俱荣,一损俱损。
    虽然局面被动,黎孟夜倒也不后悔这个决定。
    毕竟他不是那种不喜欢了就随手丢弃宠物的不负责任的主人。
    之前的记忆提供的线索并不多,确切地说,那记忆前期围绕着时雁一展开的篇幅居多。
    而当时,对方并没有来魔界这个选择,后续的发生的一切以此为节点,有了截然不同的发展。
    因此在探查到百源派的动静,明知拘灵阵不是儿戏,黎孟夜依旧来了魔界。
    实在是担心有的人太不设防备,轻易叫人忽悠了过去。
    没想到还是棋差一步。
    时雁一识海里的魔君是个隐患。其人在传闻中给人的形象一直都很光风霁月,但若真得品格高尚他就不会成为魔界的一份子。
    时雁一是真不知晓其中利害吗?黎孟夜并不认为,这人和他作对时心眼子都能把人射成筛子,怎么才离开他视线没多久,就被人三言两语哄得将识海敞开,还让肆意窥探。
    黎孟夜更相信对方是在放长线钓大鱼,时雁一过分擅长利用手头的一切,或许因为拥有的、能作为筹码的东西统共那么点,最坏的结果也只是搭上一条命,他行事格外无所顾忌,包括身家性命都能拿上赌桌。
    若是如此,他肯放任魔君进识海,定然有万全的把握,万一魔君反水,他也能承担起后果。
    黎孟夜想通了这点,却依旧感觉不爽,非常的不爽,连他都不明白这股情绪从何而来。
    可事实便是如此,尤其是在他委婉试探后,时雁一明确表示了拒绝,更加让他心情微妙了。
    之前他动机不纯强行突入时雁一识海,得到的可不是这样近乎纵容的反馈。
    虽然黎孟夜承认当时操之过急,手段也不干净了些,但除了魔君本人谁又能保证,他没那个心思?
    等等……
    黎孟夜陷入沉思,他近来似乎真得有些不对劲,难道真像时雁一说的,生死契实际有负面效果,能让人变得优柔寡断,满脑子风月事。
    他的神色几经变化,几乎到了难以忽略的程度。
    时雁一皱眉,单看对方这反应,便觉黎孟夜一门心思又扑在了别处。
    怎么堂堂第一居的少主,和他处久了,连基本的情绪管理都丢得不见踪影,叫人一眼瞧出端倪。
    和初见时就着手坑他的模样相去甚远。
    容易让人误会成近墨者黑,过分离谱了些吧。
    时雁一抬脚在人裤腿上盖了个戳,留下半边灰扑扑的脚印,成功拉回了黎孟夜跑偏的思绪。
    “作甚踹我。”
    “给黎少主醒醒脑子。”
    时雁一手指轻点额角,眼中促狭意味一闪即逝。
    “既然路霜寒此刻拿到了他想要的,我么,于他而言便成弃子。倒是黎少主,你千里迢迢跑来魔界,要事处理完了吗?”
    那当然是托辞。
    黎孟夜这次纯属为时雁一而来,生死契在前,为时雁一说白了也是为自己。
    “我们弄清路霜寒目的晚了一步,此刻再去找人已然晚了。”
    “但我多少能猜到他取血的用途,也不算太晚。”
    时雁一目光落向他,总觉得黎孟夜将要说出的话,于他而言,是一桩大事。
    第三十三章 别听,是恶言
    黎孟夜斟酌着要向时雁一透露多少消息。
    因着路霜寒的介入,黎孟夜好几次陷入被动,而且他至今摸不准时雁一到底看到了多少关于他的过去。
    当时简单的交谈并没有套出多少有用的情报,时雁一很警惕,不愿多说一字,实在躲不过去了,便假话混着真言地讲,这恰恰是最棘手的部分。
    半真半假,最是叫人捉摸不透。
    也罢,彼此都藏着事,他们彼此都并非短时间内就可以完全将后背交付给别人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