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章

    雪祁不动。
    姜明舸伸出一根手指头,戳一戳雪祁的胸口……嗯,又软又硬的感觉。
    他还是不动,而且,姜明舸也没有戳动他。
    姜明舸:“……又死机啦?醒醒,开机!”
    雪祁慢慢地眨了眨眼睛。
    他说:“你是……”
    后面的话停住了,因为他俯下了身子。
    他俯下了身子,朝姜明舸靠近。雪祁很高大,像这样子的时候,他的影子就完全把她淹没了,姜明舸坐在原地,,看着他慢慢靠近,把她整个都像是虚虚的拢在怀里一样。
    她的鼻尖忍不住又嗅了嗅。
    ……冰雪的味道。
    还有金盏花洗发露的味道。
    ……他是非常爱干净的人呢。
    姜明舸忍不住想——其实,雪祁是很适宜在夏天抱的吧。
    嗯……就像冬瓜。
    她记得她上大学第一年的时候,学校没给宿舍里安装空调,那个夏天大家都很难熬,就有人买了个大冬瓜,晚上抱在怀里睡。
    姜明舸盯着他,有点自顾自地说:“明天想吃冬瓜排骨汤。”
    雪祁没理会她。
    他好像有点怔怔的,伸手抓起了她的一缕蓬松的头发,凑上去嗅了嗅,然后哑声道:“桃子味的。”
    姜明舸:“嗯?”
    雪祁已经坐回去了,和她保持着一定的距离,姜明舸抬头看他的时候,就看到他的脖颈上暴起了一根青筋,紧绷绷的。
    他别开了眼,露出了耳后的那颗小痣,含糊地说:“是桃子味的。”
    姜明舸:“瞎说!我的洗发水是桃子味的!我才不信你分不清这个!”
    雪祁说:“明天吃冬瓜排骨汤,我知道了。”
    姜明舸:“…………”
    姜明舸从床上蹦起来打他:“不准转移话题。”
    雪祁自顾自地说:“排骨,你要去买。”
    ——他白天是不能出门的。
    太阳是否能杀死吸血鬼呢?毕竟电影里都这么演,《夜访吸血鬼》中,吸血鬼群体对于杀害同类的吸血鬼的惩处手段,就是让他们被太阳处刑。
    答案是可以,但需要时间。
    雪祁可以短暂地暴露在太阳光下,撑着伞的话也可以走一段时间,阳光会逐渐灼烧他,但没有电影里演的那么夸张,一照阳光,立刻成了灰。
    雪祁说,这是因为他不是纯血的原因,如果血统很纯正的话,阳光对他们的伤害会更强大。
    不过,即使他可以短暂行走在阳光下,姜明舸也舍不得让他出门,他的皮肤冷白如玉,这样的皮肤如果被灼伤、留下烧伤的痕迹,会让人很心疼的。
    买菜的事情就是姜明舸全包。
    姜明舸于是说:“好……我明天早上去买新鲜的,真是的,又要早起……不对,你不要转移话题!”
    雪祁又缓缓地眨了眨眼。
    姜明舸当然不是桃子味的,只不过她在他眼里就真的很像一只桃子……尤其是在破了皮的时候,感觉丰沛的汁水都要从里面渗出来了。
    她是很美好的味道,像是刚从烤箱里拿出来的,烤得蓬蓬松松、热热乎乎、甜香无限的小蛋糕。
    他不愿意说,也不是很会撒谎,所以只能继续生硬地转移话题:“吃不吃冰激凌。”
    姜明舸:“…………”
    姜明舸:“……吃,要柚子口味的。”
    雪祁:“嗯。”
    他转身下楼,帮她去拿冰激凌吃。
    ***
    第二天,姜明舸白天出去买排骨、蹲在厨房里看雪祁做菜、美美喝了两碗冬瓜排骨汤。
    晚上,姜明舸就指挥着雪祁,准备把李文敏那发神经的男友给无偿一下。
    雪祁显然也很清楚她的打算,到了晚上,就打算自己出门去。
    不过,当他被姜明舸拦在门口的时候,就发现自己或许可能……也没有那么清楚她的打算。
    姜明舸双手叉腰:“你就打算这么自己去?”
    雪祁:“…………”
    雪祁不明所以:“……嗯。”
    姜明舸:“不行,我要监督你!”
    雪祁:“…………”
    雪祁:“…………?”
    他似乎暂时没有理解她在说什么。
    不过,这也已经不重要了,因为姜明舸已经扑过来了。
    姜明舸:e==(づo▽o)づ
    雪祁面无表情,站在原地没动。
    姜明舸的确是个像狸花猫一样敏捷非凡的女孩子,不过,她毕竟是个纯种人类,动作瞒不过雪祁,行动也很难说能快过身体经过增幅的吸血鬼。
    但是,雪祁站在原地没动。
    姜明舸扑过来……然后硬生生地停在他面前了,冷笑着说:“你怎么不躲开,等什么呢?”
    雪祁:“…………”
    姜明舸:“…………”
    雪祁:“…………”
    姜明舸:“…………”
    雪祁又别开了眼,他的手甚至都伸出来了一点点,又没什么表情地缩回去了。
    雪祁说:“你要和我一起去?”
    姜明舸:“嗯呢。”
    雪祁垂眸,重新看她。
    姜明舸就站在他的影子里。
    显然,她并不是突发奇想这么决定的,她早就决定和他一块儿去了,连衣服都换好了。
    黑色的小吊带、黑色的短裤,或许是为了方便行走、或许是单纯出于帅气上的考虑,她穿了一双单皮的短靴,腰间挂着腰包来放手机,一只手搭在腰包的带子上。